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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人一审判决——记11级6班两会团会

通讯员:学工在线 ;发布时间:2012-04-19  点击数:

两会风波未息,团会登台打旗:保护环境,人间和谐。

3月17号,我团支部以团会为契机,向同学们宣传环保意识,采用打官司的形式阐述环境生态破坏已入膏荒之地,人必须为环境的破坏而负责。此案引得众人注目,双方激辩良久。

我支部法庭第一案:鸟指控伐木场场主,指控被告拆鸟房屋,掠鸟粮草,枪杀者不计其数.以PPT形式列举其罪行的冰山一角,让观者同情万分.被告无所辩驳.甘愿伏法.法官因罪量刑,宣判被告谋杀罪,强盗罪成立...念小鸟无所依,罚其植树造林,还小鸟家园.

本庭第二案:小鱼告工厂,控诉其为谋暴利,乱排污水,毒死鱼类同胞以亿计.并冒死走访各地河流,拍照取证.照片中污水盈河,鱼尽翻肚.厂主认为证据有失偏颇,并列举中国污水处理数据反驳.双方争执不休,且不同意庭外和解.法官认为证据确凿,被告下毒罪成立,判处其罚款不计,以提供污水处理之需.

第三案:月熊控告养殖场场主,因其多年取胆液,给月熊带来十多年的痛苦折磨.该场主认为人类养能取胆天经地义,不能因小失大,毁去保护人类肝脏的一条有效途径.陪审团中双方支持者各执一词,言语交锋甚锐.法官遵循自然法及西方案例,判原告胜诉,被告须取缔养熊取胆业,赔偿月熊精神损失.

到此,本庭环境与人各案一审判决已下,环境以被害者身份完胜.人类将面对财产损失与精神处罚.团会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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