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武汉大学“长江电力奖(助)学金”捐赠协议书》《武汉大学“长江电力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0-2021学年度长江电力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按硕士生标准参评。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
2.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勤于学习,科研能力突出,在申报评选的学年里(前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须至少有一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发表或一项科研成果或在学科竞赛、科技活动中成绩优异;
4.勤俭节约,乐于助人,有很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5.身体健康,生活习惯良好,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三、推荐名额及奖励标准
2人,奖励标准:8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长江电力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科研情况汇总表(附件2)、证明材料(检索证明及论文等)纸质版于11月19日下午5点前送至81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邮箱:631531332@qq.com。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审核申请者的材料,择优推荐候选人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陈老师 027-68774570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能用同一学术成果获评国家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学术创新奖和各类专项奖学金;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的,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
水利水电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docx(917.54 KB)
附件2: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科研情况汇总.xls(33.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