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刘光文水文科技教育基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刘光文水文科技教育基金”奖励项目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3年度“刘光文奖学金”奖项研究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刘光文奖学金”用于表彰我国高等院校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现学历阶段未受过行政处分。
2.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基本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异。在校内和省级以上各类统考、竞赛中成绩优秀。
3.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宽广的专业基础及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研究生必须在科研方面有较高水平或突出成果。
4.硕士研究生必须正式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2篇以上(署名为所在高校,本人为第一作者;可允许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研究生必须正式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3篇以上(署名为所在高校,本人为第一作者;可允许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5.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凡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奖或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权者优先推荐。
二、推荐指标
名额:2名。
三、报送材料
2024年4月1日17:00之前提交纸质版材料到81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297730585@qq.com。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600字简历(主要社会工作、创新实践,获得成果、荣誉称号等);
(2)《刘光文奖学金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3)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包括:获奖证书、论文检索证明、代表作封面及全文等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4)《刘光文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候选人材料中不应涉及知识产权和保密内容。
四、评选说明
1.可以用已获评其他奖学金的学术成果来参评刘光文奖学金。
2.所有成果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成果。
水利水电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