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肖明、陈俊涛参与申报2016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申报材料见附件,公示期为2015年8月6日至8月12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科技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学院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异议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