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规定》(附件1)要求,现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2级(3年制)博士研究生、2020级(五年制)博士研究生、2021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022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开题形式
学院集中组织开题,采取现场汇报的方式。
三、流程要求
(一)9月8日前,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及申请。研究生向导师提出申请,并提交开题报告书面材料。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的理由或意义,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研究目标、内容、拟突破的难题或攻克的难关、研究的创新或特色、实验方案或写作计划等,主要参考文献等。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正文部分不得少于3000字,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正文部分不得少于5000字。
(二)9月15日前,完成开题分组并公示。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负责统计参加开题报告的研究生个人信息及报告主题,提交至各系。各系根据学生类别及报告主题组织分组答辩。参加开题报告的教师,须包括导师在内,以5人(含导师)为宜,并安排秘书详细记录。
(三)9月18日-22日,集中组织开题汇报。博士生开题报告不少于20分钟,专家提问不少于10分钟;硕士生开题报告不少于10分钟,专家提问不少于5分钟。请开题专家组对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设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等进行严格审查,提出指导意见,并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评议结果。评议“合格”,研究生可以开始进行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评议“不合格”,导师指导研究生修改完善选题,并组织第二次开题报告。
(四)9月23日-29日,研究生完成系统开题管理(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位管理→论文开题管理→学生论文开题结果录入),并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四、其它说明
研究生在进行开题报告时,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一般必须参加,跨学科或相近专业的研究生亦可旁听。
教学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