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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答辩】关于2021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1-09-10  点击数:

  根据学校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下半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流程与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流程与要求办理申请工作。

  


步骤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基本条件确认

  1. 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成绩合格(可登录“信息门户-研究生-研究生师生服务”系统查询确认,课程、学分问题可Q咨询学院教学办8108曾老师);

  2. 征得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导师(下文中“导师”,均指系统导师,有两位导师者均需签名)同意;

  3. 满足入学年份对应的资格论文要求。

  


步骤二、毕业申请提交及审核

  有意向下半年申请学位、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毕业答辩QQ群619305688群文件中下载并打印《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本人及导师签名后,9月15日前将承诺书上交至学院8108办公室张老师处

  9月15日前,学位申请人需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内提交毕业申请,并由研究生院审核。

  


步骤三、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学位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阅认可后申请预答辩。预答辩以系为单位统一组织开展。预答辩委员会应由不少于5个研究领域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和1名秘书组成,其中至少1名为学院学位评委分委会成员 (名单附后)。预答辩委员会秘书由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担任,负责预答辩具体事宜及填写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相关内容,并将预答辩记录表拿给预答辩小组组长签名(预答辩记录表由学位申请人在博士答辩QQ群619305688群文件里下载打印,并于预答辩前交予预答辩秘书)。预答辩结束后,预答辩秘书于9月30日前将填写完整及答辩组长签名的预答辩记录表交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8108曾老师处。

  预答辩须于9月30日前完成。对预答辩排名后30%的学位论文,学院除了送国家教育部平台3位专家盲审之外,还将通过学院盲审平台请2位同领域的校外专家进行论文评阅。未通过预答辩者,不得进行后续流程。

  


步骤四、资格论文审核

  预答辩通过后,申请人于10月10日前携带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检索报告、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见附件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其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应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和资格论文原件(含期刊封面、目录页、见刊全文)到学院8108办公室及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处(当代楼A409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上交研究生院学位处审核通过的表格至8108办公室。

  


步骤五、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及学术不端检测

  1. 学位论文自审与提交

  学位申请人对照《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https://gs.whu.edu.cn/info/1026/1100.htm)及学校学位处当年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待学校发通知后更新)进行论文自查修改,删除论文封面、摘要、扉页、致谢等处所有能体现导师及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姓名、项目、成果等),于10月12日前上传至学院论文盲审平台(http://lw.hugeok.com/main/login)。

  2. 导师审核

  导师于10月15日前登录学院论文盲审平台(http://lw.hugeok.com/main/login)完成论文评议及审核,格式不符合要求或未隐去所有体现导师及个人身份信息的学位论文应予审核不通过。

  3. 学院审核论文格式

  格式不符合要求或未隐去导师及个人相关信息的学位论文予以退回,并按照《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规定,本学期不予送审

  4. 学术不端检测

  学院于10月18日~20日集中开展博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要求:每篇论文只允许一次重复率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20%,不得出现文字剽窃和观点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经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按照《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规定,本学期不予送审

  


步骤六、博士学位论文外审

  学位论文通过格式审查及学术不端检测后,由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送国家教育部平台3位专家盲审。此外,学院还将对预答辩排名后30%的学位论文,通过学院盲审平台请2位同领域的校外专家进行论文评阅。

  当论文评阅结果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至少延期半年后,学位申请者重新进行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盲审等流程:

  1) 论文评阅结果中有1个不合格或不同意答辩或论文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

  2) 论文评阅结果出现2个合格;

  3) 论文评阅意见正文中出现等同于第1)条内容的负面评价。

  通过论文外审的申请人须按照评阅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并提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报告(待学校通知下发后更新)。

  


步骤七、学位申请表领取及填写

  学位论文外审通过的学位申请人于11月8日-11月15日间到教学办公室领取《博士学位申请表》,填写“学位申请报告”,导师填写“指导教师推荐意见”并签名。

  其中《学位申请表》第3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按表中要求规范填写。攻博期间已发表的论文(出版著作),第一单位为武汉大学,且本人须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它论文(出版著作)不予填写。具体格式如下:

  

成果(论文、著作、获奖项目、专利)名称

刊物名、出版单位、颁奖部门及奖励类别、级别、专利号、SCI/EI源刊(检索)、发表时间等

作者姓名(依次列出一二作者姓名即可)

1

Geomorphic Evolution of the Qingshuigou

Earth Surface Process

[SCI源刊/检索2]202005

1.Bruce Lee

2.Peter Chen

2

黄河河口段河长与水沙过程相应关系

水利学报

[EI收录]201904

1.李四

2.陈五

3

一种水轮式渠道衬砌清洗

CN10848735613

[专利]202003

1.李四

2.陈五

4

瀑布沟堆石坝关键技术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出版著作]201503

1.李四

2.陈五

  


步骤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1. 学位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导师审核。

  2. 组成答辩组。要求每个答辩小组不少于2个导师的学生,每小组每天答辩人数不超过4人。

  3. 组成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7名答辩委员和1名秘书组成,其中至少2~3名委员来自校外。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授担任,其他委员应为教授博导或正高级以上行业专家。委员中至少有1人为学院学位评委分委会成员 (名单附后)。答辩委员会秘书由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担任。

  4. 答辩材料领取与送评。以答辩小组为单位,答辩委员会秘书携《学位申请表》(其中答辩委员会组成页及表决票应填写完整)到学院8108办公室进行纸质材料及系统内答辩流程确认,学评会秘书加盖“同意答辩委员会组成”章后,携《学位申请表》到学院8221办公室在7张表决票上加盖学院公章。答辩秘书负责在答辩前一周将学位论文送交各位委员,并承担答辩会议记录等答辩事务。

  5. 所有2021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必须于11月25日前完成。

  6. 答辩过程按照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执行。学位申请人必须详细汇报根据论文评阅专家意见的修改情况。答辩委员表决后,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申请人及与会者现场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表决结果。

  7.学位申请人按照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并将导师审核通过并亲笔签名的《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报告》胶装至《博士学位申请表》。

  8. 11月26日前,导师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答辩结果。

  


步骤九、博士学位申请网上提交

  11月26日前,通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登录系统完成学位申请相关信息填报,所填报信息应与纸质《学位申请表》中信息完全一致。

  


步骤十、档案资料整理提交

  11月30日前,按照《学位申请表》中规定完成图书馆论文送存,并将以下所有材料递交到学院8108办公室

  1. 博士学位申请表1份,需包含论文评阅书3/5份和表决票7张,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报告,整本胶装完好;

  2. 开题报告登记表和开题报告胶装成册(1份,系统内时间和纸质版时间应一致);

  3. 由校图书馆学位出具的已收到学位论文1本和电子版的回执(由学生本人去图书馆办理);

  4. 博士学位简况表中、英文各1份(在领取的学位申请表中);

  5. 研究生入学登记表(1份,学院8103办公室左老师处领取)

  6. 毕业生登记表 (2份,学院8103办公室左老师处领取表格填写);

  7. 博士学位论文2本,其中1本夹附知网授权书,1本夹简况表中英文摘要(论文应为按照盲评意见和答辩委员意见修改后的最终版,并将导师对阶段性研究成果的评议意见、答辩委员会专家名单和答辩决议书页封装在论文中);

  8. 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3,4,7页内容用A3纸正反两面复印(13份);

  9.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2份)。

  重要说明:

  1. “学位申请表”中的博士学位申请报告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已按培养方案完成全部课程,取得全部学分,成绩符合而要求,参与了**科研项目,并公开发表了**篇文章,其中被检索**篇,学位论文**已完成,特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2. 所有表格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顺序和相关规定要求。

  3. 提交给学院的所有材料请务必线装或胶装完整,不接收订书机装订。

  4. 为方便咨询,可加博士答辩QQ群619305688。相关问题请先在群在线文档Q&A中查找答案,尚无答案的问题请在该在线文档中提出,办公室集中处理、定期反馈。

  5.研究生论文评审平台,学生用户名默认为学号,教师用户名默认为工号,如果密码忘记可找8108张老师重置密码。

  6. 答辩通过后提交了学位申请不等同于学位授予,最终结果需经过学院、学部及学校学评会逐级评审确定。

  7. 学位申请纸质申请表与申请人提交至研究生管理系统的信息必须保证如实一致。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8. 第十一届水利水电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名单

  熊立华 伍靖伟 陈 立 陈益峰 李典庆 张利平 周 伟 胡志根 胡铁松 常剑波 黄介生 槐文信 程永光

  

请2021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务必按照流程步骤严格执行。学院后续的学位申请工作将根据学校的学位工作安排及时更新。




水利水电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电话:027-68772215学院邮箱:sdxy@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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