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本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包括:
1. 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 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
3.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 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组长:熊立华
成员:李典庆 周伟 伍靖伟 于敏(纪检监督)
史良胜 杨中华 王纲胜 苏凯 管光华
(二)复试专家组
学院按学科大类(专业学位领域)划分若干复试考场,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严格按照《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实施复试工作。
复试专家组按照以下条件成立:
1. 复试专家组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当年无近亲属参加当次研考或者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教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2. 复试专家及分组随机确定,组长由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实行集体负责制。
(三)复试过程管理
学院配备充足人手,健全复核机制。在分数线核算、复试名单确定、组织考核和成绩核算、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关键环节安排专人、多人反复核查,确认无误后2人以上签字留存、备查。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数
注:1. 是否接收调剂,视一志愿复试结果确定。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3. *为水工程科学研究院招生计划,为统一平台招生。
三、复试名单、复试资格确认
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上线考生务必于2024年3月22日17:00前实名添加复试qq群(群号:655078677,工作时间审核通过),并在群内:①填写在线收集表,按照附件1中的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确定笔试科目;②下载《考生情况表》填写相关信息并打印。
请考生认真阅读本细则及附件后添加进群。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学院将于2024年3月27日~ 28日组织硕士生复试,具体安排见附件2。
考生未能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校外考生需凭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进入校园,出入校园应主动配合门岗值勤人员的相关查验工作。学校当前处于樱花观赏季,周边实行交通管制,建议考生选择公共交通或步行前往。
(三)报到、资格审核
1.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还需携带所在单位一个月内开具的盖章在职证明;专项计划考生(如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考生情况表》(复试群内下载)。
以下材料可依据实际情况携带(均为复印件):
(1)由本科所在学校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提交大学前七学期成绩单复印件),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院系公章;
(2)其他证明材料:代表性成果(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仅限见刊)、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等复印件),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GMAT/雅思成绩等体现英语水平的证明复印件),其他获奖证明等。
学院将核对考生的个人材料及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信息不符、不实者不予复试。
报到现场由考生亲笔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由专人现场记录。
1. 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闭卷,满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科目“水利工程概论”分为四个方向,考生报考专业(方向)与具体笔试内容方面的对应关系及参考书见附件3,考生需按附件3对应方向参加笔试。
2.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满分100分。
3. 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结合考生本科阶段的知识结构及学习成绩、毕业设计(论文)、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全面考察考生的治学态度、学科基础与专业知识、思维逻辑与表达能力、培养潜力等。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及其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4.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
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在综合面试过程中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心理素质等,并将作为综合面试环节的重要参考。
其中,报考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单独给分,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单项得分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为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综合成绩之和,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综合成绩占30%。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复试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一)学术学位及水利工程专业学位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综合成绩×0.3。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3
(二)工程管理专业
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成绩/3×0.7+复试综合成绩×0.3。
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4
六、录取规则
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七、湖北省武汉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专项
085902水利工程(全日制)拟选拔15人进入湖北省武汉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专项。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学院通知要求自愿填报“卓工专项”志愿并签署“参与专项计划知晓书”,参加合作单位联合面试后择优纳入该专项计划。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武汉大学是湖北省首批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武汉大学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的目标定位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湖北省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前沿领域发展,以“服务需求、产教融合,项目牵引、复合交叉”为重点,聚焦北斗卫星导航、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深化校企合作,培养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能力和工程技术创新能力,具有工程伦理素养和广阔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工程领军人才。
2024年,武汉大学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设置专业学位研究生专项项目(以下简称“卓工专项”),重点面向16家理事会成员单位,以及与我校相关学科建立了科研合作基础,具有工程技术先进水平的央企国企、行业龙头企业、知名校友企业、创新型企业,进行联合培养。
2024年合作单位:长江设计集团、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学制:3年(第1年进行课程学习,第2-3年实行工学交替到企业进行实习实践,具体可由双方导师协商确定)
课程及保障:企业提供具有丰富的高水平特色课程,并在工程实践、科学研究、住宿、补贴及未来发展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条件和支持。
八、录取类别、培养方式、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录取类别
我院招收的“非全日制”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院不承担责任。
我院招收的全日制为非定向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外),即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限招定向就业生。
(三)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九、其他说明
(一)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于3月22日17:00前联系学院教学办公室,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版到slyjs@whu.edu.cn,主题为“加分证明材料+姓名+报考专业”,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准予参加复试。
(三)考试诚信
现场报到时,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对其提交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信息材料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依照《教学〔2023〕2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加强对考生思想品德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3.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咨询及申诉渠道:
教学办公室
电话:027-68772339 (工作时间开通)
邮箱:slyjs@whu.edu.cn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电话:027-68754125(工作时间开通)
本细则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和《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