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负责人点击“结题管理”→“项目列支”→“维护列支”→“填写列支”→提交;
(二)指导老师点击“结题管理”→“审核列支”→审核通过并提交;
(三)学院管理员点击“结题管理”→“审核列支”→“审核通过并提交。
学校主页→信息门户→财务信息平台→网上报账系统→日常报销/差旅费报销→点击“+”号→学校公共账户b22/各学院项目编号→点击“b22/各学院项目编号”填写相关信息
(二)有效报销票据为盖有税务专用章的发票,或盖有财务专用章的行政事业费统一收据。每张单据正面付款单位必须写明武汉大学,背面书写项目编号、经手人及证明人签名;校内互转单据需先开具武汉大学缴款单,实行内部转账
(三)报销批量办公用品、图书、试剂、文具及打印费等必须附盖有销售单位公章的机打明细清单;仪器、设备超过1500元必须到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建档;家具、档案柜必须到后勤保障部总务管理办公室家具管理科建档
(四)单张票据超过1000元的,其支付方式为对公转账
(一)完成项目所需的办公用品、书籍、设备、邮寄费、打印费等
(三)外出调研所需的火车票(最高报销标准为高铁二等座)、住宿票据等差旅费,机票、通讯费、公交卡、餐饮费及本市内交通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