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乒乓球协会(俱乐部)介绍
协会简介
为了活跃全院教职工的文体生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教职工身体和心理素质,特成立“教职工乒乓球协会”。
教职工乒乓球协会是在学院工会直接领导下,由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体育组织。协会接受学院工会的管理和监督。
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文体活动精神,推动乒乓球运动在教职工中的普及和发展,提高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水平,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的素质提高。
协会固定活动时间和安排
协会固定活动所在地为武汉大学水电科技大楼A101室,频率是每周两次,分别是每周周三下午和周六上午。一些大型活动在网站和微信群提前通知。
活动剪影
协会负责人及联系人
会长:李进平(15337220831)
副会长:洪思、万飚
秘书长:徐青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乒乓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活跃全院教职工的文体生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增强教职工身体和心理素质,特成立“教职工乒乓球协会”。
第二条 教职工乒乓球协会是在学院工会直接领导下,由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体育组织。协会接受学院工会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文体活动精神,推动乒乓球运动在教职工中的普及和发展,提高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水平,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的素质提高。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推广和普及乒乓球运动,提高乒乓球运动在学院教职工中的参与度和水平。
第五条 组织、举办和参加各类乒乓球比赛和活动,促进学院教职工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六条 组织乒乓球运动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学院教职工的乒乓球运动技能和水平。
第七条 代表学院参加各类乒乓球比赛和活动,为学院争得荣誉。
第八条开展与其他相关组织和团体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乒乓球运动的共同发展。
第三章 会员
第九条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的教职工,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十条 申请参加本会,须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本会批准,可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
(一)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比赛;
(二) 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待遇;
(三) 对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 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管理,担任协会的职务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协会章程,自觉维护协会名誉和形象;
(二) 执行协会决议,听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三)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维护协会利益、爱护协会公共财物;
(四) 按时交纳会费,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协会提出减免或分期缴纳的申请;
(五) 在协会换届选举时,积极参加竞选并按照民主程序产生。
第十三条 会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会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未经本协会许可,擅自以本协会名义开展活动,对本协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
(三)违法及严重违纪的;
(四)超过一年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者,作为自动退会处理。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若干名,由会员民主推选组成。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
第十五条 理事会可推选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会长负责和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各项具体活动;
(二) 审批吸收新会员;根据工作需要增补新理事及副会长、副秘书长;
(三)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并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本会领导成员要努力工作,乐于奉献,积极组织、参与协会的重要活动。努力做好领导工作,密切联系会内群众。如不称职者,可经理事会研究决定予以撤换。
第十七条 协会可以聘请校领导、专业老师、赞助单位负责人担任本协会的名誉主席或顾问,以支持、指导本协会开展各种活动。
第五章 经费
第十八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会员会费、学校及学院工会的拨款、社会及单位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条 经费使用及管理
(一) 用于本协会租赁场地、购买乒乓球、比赛奖品和其他公共活动支出;
(二) 经费由专人负责管理,每年向会员大会和院工会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于2023年8 月1日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章程之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本章程之修改权属教职工乒乓球协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教职工乒乓球协会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