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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协会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3-08-01  点击数:

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瑜伽协会介绍


协会简介

水利水电学院教职工瑜伽协会是由水电学院教职工自发组织成立的以瑜伽锻炼为目的的协会。旨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锻炼身体的目的,练习瑜伽就像每天在定期清理身体,可清理肌肉的紧张、清理工作的压力、清理情绪的焦虑、一次次的清空整理,使人保持内心的平和,做自己的治愈者,收获越来越充盈的自己。

协会固定活动时间和安排

定期组织瑜伽练习(每学期可能不同)。

每周二、四 17:30-19:30;

每周一、三、五 11:30-13:00。

水电科技大楼一楼A101瑜伽室

活动剪影


协会负责人及联系人

会长:曾玉红

副会长:高晶、施昉

秘书长:高晶 (15172390897)



教职工瑜伽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活跃全校教职工的文体生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体现学校关爱女性健康、促进女职工个人修养,生活品味、良好心态,自身形象的全方位提升,特成立“教职工瑜伽协会”。

第二条 教职工瑜伽协会是在院工会直接领导下,由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体育组织。协会接受校工会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教职工瑜伽协会坚持贯彻“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和全民健身运动的方针,以“修生养性、平静内心”为目的。促进学校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广大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章 任务

第四条 为全院教职工瑜伽爱好者提供一个健身娱乐、增进友谊的平台,以增强教职工凝聚力,构建和谐校园,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度。

第五条 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职工业余瑜伽活动。

第六条 积极宣传、推广、普及瑜伽运动,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

第七条 保障会员从事训练、交流的权利。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武汉大学在册教职工,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九条 申请参加本会,须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本会批准,可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一) 享有选举权、表决权和被选举权;

(二) 有权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建议;

(三) 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比赛;

(四) 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一) 遵守本会的章程,自觉维护协会名誉和形象;

(二) 执行本会决议,听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三)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维护协会利益、爱护协会公共财物;

第十二条 会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会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未经本协会许可,擅自以本协会名义开展活动,对本协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

(三)违法及严重违纪的;

(四)超过一年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者,作为自动退会处理。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会员民主推选组成。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

第十四条 理事会可推选会长1名,副会长1-2名,秘书长1名。会长负责和主持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各项具体活动;

(二) 审批吸收新会员;根据工作需要增补新理事及副会长、副秘书长。

(三) 组织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第十六条 本会领导成员要努力工作,乐于奉献,积极组织、参与协会的重要活动。努力做好领导工作,密切联系会内群众。如不称职者,可经理事会研究决定予以撤换。

第十七条 协会可以聘请校领导、专业老师、赞助单位负责人担任本协会的名誉主席或顾问,以支持、指导本协会开展各种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于2023年7 月6日生效。

第十九条 本协会章程之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本章程之修改权属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教职工瑜伽协会

2023年7月1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电话:027-68772215学院邮箱:sdxy@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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